Deuteronomy 18
1「祭司 利未人 和利未 全 支派 必在 以色列 中無 分 無業;他們所吃 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 的火祭 和一切所捐的。 2他們在弟兄 中 必沒 有 產業;耶和華 是 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 應許 他們的。 3祭司 從 百姓 所當得的分 乃是 這樣:凡 獻 牛 或 羊 為祭的,要把前腿 和兩腮 並脾胃 給 祭司。 4初 收的五穀、新酒 和油,並初 剪的羊 毛,也要給 他; 5因為 耶和華─你的 神 從你各 支派 中將他 揀選出來,使他 和他子孫 永遠 奉耶和華 的名 侍立,事奉。 6「利未人 無論 寄居 在 以色列 中的哪一 座城,若 從那裡 出來,一 心 願意 到 耶和華 所 選擇 的地方, 7就要奉耶和華─他 神 的名 事奉,像他眾 弟兄 利未人 侍立 在耶和華 面前事奉一樣。 8除了 他賣 祖父 產業所得的以外,還要得一分 祭物與他們同吃。」 9「 你 到了 耶和華─你 神 所 賜 之地,那些 國民 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 學 著行。 10你們中間 不可 有人使兒 女 經 火,也不可有占 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 11用迷 術的、交 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 陰的。 12 凡 行 這些 事的都為耶和華 所憎惡;因 那些國民行這 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─你的 神 將他們 從你面前 趕出。 13你要在 耶和華─你的 神 面前作 完全人。」 14「因 你 所 要趕出的 那些 國民 都聽信 觀兆的 和 占卜的,至於你,耶和華─你的 神 從來不 許 你 這樣行。 15耶和華─你的 神 要從你們弟兄 中間 給你 興起 一位先知,像我,你們要聽從 他。 16正如 你在何烈山 大會 的日子 求 耶和華─你 神 一切的話,說:『求你不 再 叫我聽見 耶和華─我 神 的聲音,也不 再 叫我看見 這 大 火,免得 我死亡。』 17耶和華 就對我 說:『他們所 說 的是。 18我必在他們弟兄 中間 給他們 興起 一位先知,像你。我要將當說的話 傳給他;他要將 我一切 所 吩咐 的都傳 給他們。 19 誰 不 聽 他奉我名 所 說 的話,我必 討 誰的罪。 20若有 先知 擅敢 託我的名 說 我所 未 曾吩咐他 說 的話,或是 奉別 神 的名 說話,那 先知 就必治死。』 21你心 裡若 說:『耶和華 所 未 曾吩咐的 話,我們怎能 知道呢?』 22先知 託耶和華 的名 說話,所說的 若不 成就,也無 效驗,這就是 耶和華 所 未 曾吩咐 的,是那先知 擅自 說的,你不要 怕 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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